110.01.21      印尼女移工瞞雇主懷胎26周廁所產女 女嬰出生即亡
 
 
2021-01-21 12:22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趙容萱/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一名印尼女移工今天在雇主家早產,生下一名女嬰,但已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台中市消防局勤指中心獲報後,協助送醫。記者陳宏睿/攝影
 
台中市一名印尼籍女移工今天上午倒臥在北屯區雇主家的廁所,經雇主發現報警,當時女移工已在廁所內產下一名女嬰,但救護人員到場時,女嬰已無呼吸心跳,女嬰送醫急救後不治,女移工則住院觀察,因醫院未開死亡證明,全案今由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女嬰釐清死因。

據查,該名印尼籍女移工(24歲)在去年2月間才到台灣,並由仲介公司轉介到北屯區梅川東路的大樓,照顧雇主的高齡母親,但女移工疑在台灣有結識男友,雙方發生關係後懷孕,經查,女移工已懷孕26周,但並未告知雇主,今天妻子在家照顧婆婆時,發現女移工倒在廁所,才發現女移工因早產,已產下一名女嬰,無生命跡象。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表示,嬰兒到院時,沒有生命跡象,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女移工經急診處置後,已送到產科病房進一步治療。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表示,女移工無生命危險,但女嬰經急救後宣告不治,全案今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因,並另通知移民署、勞工局、仲介公司等單位,協助釐清案情、後續處置。

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表示,外籍移工只要具有合法居留證,在台灣生下的子女,就可以依親在台灣居留,沒有黑戶問題,另外,移工在台生下子女滿30天前,要備妥出生證明、生母居留證,向各地移民署駐地,辦理外僑居留證,辦妥外僑居留證後,再看該移工是何國籍,尋找該國在台的外館或辦事處,申請護照,即可讓移工在台出生的子女具有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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