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1.21      勞工不滿事病假請21天以上考績列丙等 林務局:防止事病假浮濫
 
 
14:11 2021/01/21 中時 李柏澔
 
阿里山林鐵文資處企業工會不滿資方未與工會協商修訂林鐵處管理要點,今北上農委會抗議。(李柏澔攝)
 
阿里山林業鐵路的維護運作既耗體力又高度危險,但近2年多已發生40多起職災,加上去年8月阿里山林鐵文資處未與工會協商就修訂「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管理要點」,增列「事病假合計超過21日」為考列丙等的條件,林務局說法是為防止事病假浮濫造成勞逸不均,今(21)日數十名工會成員北上農委會前舉牌大表不滿。

林鐵文資處企業工會自2018年8月10日成立至今已有會員110名,然而這次未與工會協商就修訂林鐵處管理要點,工會成員大為不滿,要求農委會撤換阿里山林鐵處處長黃妙修,林務局長林華慶也應下台負責。

阿里山林鐵文資處企業工會理事長王裕凱表示,因為去年的修訂導致今年有7人考列丙等,「乙等和丙等差很多耶,如果月薪是3萬,年終1.5個月加考核獎金0.5個月,乙等可以拿6萬,丙等就通通都沒了,連續兩年考列丙等的話,勞動合約還可能被終止。」

王裕凱指出,林鐵工作最常見間的職業傷害包含手腕扭傷、器械壓傷等,事病假不得超過21天的規定根本是在打壓工會,也沒在為勞工著想,「我們有去看過公部門和國營事業的管理要點,這樣的規定還沒有看過啦。」

林務局阿里山林鐵處副處長周恆凱表示,去年修訂管理要點是因為部分員工事病假浮濫,嚴重影響排班出勤,導致勞逸不均的情況發生;年終考績則是綜合考評勞工年度表現,本次有7位同仁考列丙等,在考核委員會綜整考量後,雖然其中5位事病假超過21天,但整體表現不錯,因此建議改列乙等;另外2位工作表現尚待加強,因此仍考列丙等。

周恆凱說,「工作管理要點」是內部的管理措施,這部分無須和工會討論,「工作規則」才要與工會討論尋求共識。

面對工會批評「事病假合計請超過21天考績列丙等」創全國公務機關先例,周恆凱澄清,「工友工作規則」已有類似規範,第46條中規定「年度內請事、病假日數超過規定假期者,年終考核不得考列乙等以上。」,雖然沒有明定請假天數,但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事假7天、病假28天,這部分將擇日與工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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