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1.11      4越南逃逸移工轉當山老鼠 判坐牢還挨罰逾5500萬元
 
 
2021-01-11 11:17 聯合報 / 記者賴香珊/南投即時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資料照。圖/報系資料庫
 
越南籍逃逸移工阮文利、阮春工、泰友增和阮春俊4人去年在南投縣信義鄉山區盜採、背負紅檜木,遭警方逮捕,經起訴移審南投地院、台中高分院,被判處1年3個月有期徒刑,並各併科罰金1381萬8240元,4人共挨罰達5527萬餘元。

譯名阮文利、阮春工、泰友增和阮春俊4名越籍逃逸移工疑在林管處在信義鄉轄管的濁水溪事業區林班地搬運盜採國有珍貴林木,去年4月被警方掌握行蹤,經埋伏一舉逮捕他們4人,經移送法辦後均起訴,並移審南投地方法院。

他們4人聲稱是,受到綽號「阿寶」的同鄉逃逸移工指示,先至濁水溪事業區第22林班地附近集合,徒步前往濁水溪事業區第15、16林班地及丹大事業區第7林班地,將阿寶盜採裁切的紅檜木28塊,背下山至阿寶住處讓他找買主銷贓。

警方掌握其行蹤埋伏逮人,並起出紅檜樹瘤和角材28塊將4人起訴,然移審南投地院時,阮文利、阮春工、泰友增3人坦承犯行,判刑1年3個月;阮春俊則堅稱未參與行動,法官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全無悔意,加重判刑1年7個月。

經南投地院法官以林管處等單位評定林木價格,合計115萬1520元,依森林法得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判處每人併科1381萬8240元,4人罰金總計達5527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得以罰金總額與1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而因罰金驚人,4名越籍山老鼠不服上訴,但經台中高分院判決,仍維持每人1381萬8240元,但刑度上,因阮春俊在法庭上坦承犯案,從一審的1年7個月減為跟另3人一樣的1年3個月有期徒刑,4人同樣面臨高額併科罰金和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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