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2.27      保障勞工離線權 臺北市3/1起實施事業單位居家工作指導原則
 
 
2023年2月27日 週一 下午2:08
高寶華局長呼籲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時能保障勞動權益,讓勞工安心在家上班
 
臺北市勞動局公布「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這是地方政府首度針對居家工作制訂相關保障措施,提醒雇主實施居家工作時應考量的勞動保障措施,賦予勞工「離線」權利,確保勞工休息及家庭生活的品質,落實勞動權益保障,讓勞工可以安心居家辦公,減少居家工作發生的爭議案件。

勞動局表示,110年度開始國內受COVID-19疫情影響,臺北市許多企業啟動居家工作等分流或居家防疫措施,不需進辦公室提供勞務,改變勞工的工作型態,這也對於過去辦公室差勤管理方式造成挑戰,衍生許多勞資爭議與陳情案件,像是居家辦公降低勞動條件、居家工作時間未明確紀錄、勞工非工作時間仍被交付工作無法申請加班、在下班時間無法充分休息等問題。

勞動局高寶華局長指出,從勞工在居家工作期間造成許多爭議與違法行為,可以看出雇主對於差勤管理改善的迫切需求,也有不少勞工即使下班也無法好好休息的情形。有鑑於居家工作新勞務型態產生諸多勞動問題,因此勞動局研擬實施「臺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訂定14項條文、7大重點,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首先要重視「勞動權益不得損害」、「勞資協商書面約定」、「建立工時回報機制」,同時要培養「尊重勞工離線權益」、「重視居家工作安全」的觀念,最後「設置申訴處理機制」、「提供必要設施補助」;勞動局另設計「自主檢核表」,設立25項檢核項目,雇主可以自我評估,如符合標準未達15項者,有高度勞資爭議的風險,建議要立即修正改善,期望對勞工權益有所保障,也能讓居家工作管理更為順遂。

「臺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將於3月1日正式實施,屬於行政指導性質。高寶華局長指出,勞動局今(112)年將會積極向企業進行推廣與輔導,發文給臺北市各大同業公會,宣導居家工作指導原則,持續對事業單位輔導改善居家工作措施,同時對於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要求將居家工作保障措施納入工會、勞資會議協商範圍,並訂入工作規則;假若有勞資糾紛發生,下一階段將啟動勞動檢查機制。

勞動局表示,「臺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已公告在勞動局網站「居家工作勞動權益專區」,讓勞資雙方能瞭解相關措施及觀念,並呼籲事業單位重視維護勞工居家工作權益,促進勞資和諧,避免不慎違反勞基法規定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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