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13      僱用失聯移工 最重罰75萬!
 
 
【記者王世明/基隆報導】2023年11月13日 週一 下午8:20
有鑑於常有雇主因不諳聘僱移工相關規定,將失聯移工誤認為合法在臺居留的外籍配偶,進而僱用從事工作。基隆市政府社會處提醒,聘僱外籍配偶前,務必請對方出示外僑居留證與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的「正本」,或以身分證正本來應徵,聘僱前確實查驗身分,確認證件為本人所有,以及資料均屬實並「彩色影印」留底備查後,才能聘僱,亦可向移民署各地專勤隊查詢,避免失聯移工持偽造證件應徵。

基隆市府社會處指出,截至今(一一二)年九月底止,基隆市移工人數計有六千零七十五人,其中製造業一千五百九十四,家庭看護工三千二百八十及營造業重大工程十九人,餘為開放行業別人數一千一百八十二人。該處於今年一到九月底,經自行查獲或司法警察移送違法案件中,違反就業服務法「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裁處案件,計有九件,共處以新台幣一千一百七十五萬元罰鍰,經分析違反地點為營造工地非法聘僱或非法容留計有五件及餐廳一件。

社會處長楊玉欣表示,我國聘僱外籍移工為「許可制」且有「限業限量」之規定,家庭中常因長者或有突發狀況,急需照護者,匆忙下,容易聽信傳言未經合法管道與程序而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導致非法聘僱外國人時有耳聞,社會處長期透過多元管道、製作多國語言DM、海報,舉辦各項活動進行法令宣導,然仍有少數不肖業者鋌而走險,非法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嚴重影響勞僱雙方權益。另外,營造業常為了趕工,部分工程項目委託下包廠商,而未嚴格管制、登記及確認進出人員身分,致檢舉案頻傳,基隆市日前即有發生承包廠商向其友人商借外籍移工至本市從事工作卻發生職業災害事件,業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轉介本府依違反就業服務法之非法聘僱、非法容留及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等規定裁處在案。

楊玉欣處長也指出,民眾僱用失聯移工或未經勞動部許可聘用移工,均已違反就服法規定,一經查獲確認違法,將處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犯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她也特別呼籲事業單位及民眾聘用外勞,應循合法管道申請,切勿因小失大。
 


*此網頁已關閉, 非正式公開網站*
*此網頁已關閉, 非正式公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