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9.07      「收容替代處分」移工成治安未爆彈?移民署5點澄清
 
 
08:45 2020/09/07 中時新聞網 張達智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越南採鎖國政策,應遣返人士塞爆收容所,3月起移民署採「收容替代處分」方式管理,卻爆出有心人士利用空窗期犯罪。圖為失聯移工遭逮捕。(移民署提供/林和生屏東報導)
 
越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採鎖國政策,為此,移民署今年3月起,對需要遣返出境的越籍人士採「收容替代處分」方式管理,只要提供聯絡電話、住處地址,以及一名保證人,並定時向移民署報到,即可在外自由行動。據周刊王報導,橫行桃園中壢,經營高利貸放款的越南外配阮氏紅,便利用這樣的治安空窗期進行犯罪。對此,移民署提出5點回應澄清。

關於周刊報導,「收容替代處分」政策成為漏洞,讓待遣返移工成為治安未爆彈,移民署提出5點回應澄清:

一、移民署收容所的受收容人大多數都是違反行政法規的失聯移工或逾期停留者,極少數涉及竊盜、偽造文書等微罪刑事案件。

二、至於國民黨文傳會王育敏主委所關切如殺人等重大刑事案件,法院通常會依據刑事訴訟法予以裁定覊押於看所守所,不會交由移民署收容,而衍生收容替代以後再犯的問題。

三、因法定收容天數限制,且延長收容期間須經法院裁定,倘受收容人未經裁定延長收容,或收容期間已屆滿,依法須釋放出所,是憲法保障之人身自由,並非因疫情期間收容量較高才有收容替代處分。

四、現行收容替代配套,已嚴加管控有治安疑慮的收替對象,如當事人須每日至專勤隊報到、專勤隊每天電話聯絡、每週實地訪視、協同警方追查幕後不法集團。

五、越南駐臺辦事處自109年5月底起,已陸續安排包機接返越南籍人士返國,本署也持續協調越辦,積極爭取專機名額,務求儘早將越南籍受收容人遣送出國。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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