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2.29      花旗工會批資方為高價出售個金業務 犧牲勞工權益
 
 
2021-12-29 12:54 經濟日報 / 記者陳怡慈/即時報導
 
花旗銀行企業工會今(29)日透過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簡稱全金聯)發布新聞稿指出,美商花旗集團為高價出售個金業務(房貸、信貸、信用卡等消金業務及財富管理業務),與國內逾15家金融機構簽訂密約,讓這些有意競標花旗(台灣)銀行個金業務的買方,三年內都不能招聘花旗(台灣)的員工,戕害勞方基本權益。

新聞稿指出,在密約被揭發後,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莫兆鴻宣稱,不會阻止員工轉職,企圖移轉花旗是「禁止金融同業聘用花旗員工,使員工轉職碰壁」的問題核心。

對於企業間秘密簽訂禁止挖角協議,影響勞工就業,此舉是否合法、合理及正當的問題,已引發立委、金管會及勞動部的關切。

花旗銀行企業工會表示,全金聯日前接獲勞動部覆函表示,有關花旗要求「參與實地查核銀行均須簽署禁止招攬花旗員工的約定」之具體意見已函送金管會,花旗工會期望金管會表示維護勞工權益的意見。

花旗工會指出,銀行業是輕資產、重服務的產業,銀行要創造獲利,人的因素很重要,必須高度仰賴員工的素質及其對客戶的專業服務。

花旗工會質疑,為了避免員工在出售過程中離職,使花旗台灣個金的商業價值貶落,花旗用的方法不是好好善待員工,讓員工自己選擇留在花旗,反而是藉著保密的名義,要求對花旗個金業務感興趣的逾15家潛在買家,都要簽訂三年內不得招聘花旗員工的條款。

上述措施使員工轉職碰壁,被迫受困於花旗,花旗自然也無須為留住員工付出代價。

花旗工會理事長陳培芮說:「如果不是吹哨者提供密約資訊,員工現在還被蒙在鼓裡,根本沒有機會對花旗作任何主張。」

花旗工會指出,員工最不平的是,密約禁止其他銀行招聘花旗員工,是為了保有花旗個金業務的價值,將花旗的商業利益置於勞工權益之上,資方這樣的做法無異認為,勞工權益不如商業獲利目的來得重要。

花旗工會沉重呼籲,如果金管會、勞動部及公平會容許花旗用犧牲3,500位勞工權益的手段,促成其高價出售的目的而不受挑戰或付出代價,日後企業出售或併購時均群起效尤,以密約方式限制勞工向外求職,勢必使企業出售過程中最弱勢的勞工,淪為資方追求商業利益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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