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8.11      續僱補助美意被打折 勞團促放寬
 
 
2023-08-11 01:06 聯合報/ 記者 葉冠妤/台北報導
勞動部近年力推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不過勞團表示,「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限制申請年齡跟時程,導致就算公司有意留用屆滿六十五歲的勞工,勞工也想續待,卻因錯過屆滿前一年提出申請,不僅公司無法申請薪資補助,勞工薪水也可能因此被打折扣,反而造成高齡者歧視及差別待遇,要求勞動部改採實質認定。

勞動部則說,將納入研議參考。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蘇姓員工,去年屆滿六十五歲之際遭公司強制退休,公司事後願以八成薪回聘,但蘇姓員工不服被迫減薪,向地方政府提起勞資爭議調解。桃產總、美麗華企業工會昨赴勞動部陳情。

桃產總秘書長魏豫綾表示,勞動部的續僱補助原是一樁美事,卻因限制申請年齡跟期程,造成高齡者歧視及差別待遇,建議勞動部修改計畫,只要雇主實質繼續雇用高齡勞工,就可適用該計畫,不該再有六十四歲的限制。

依「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規定,雇主如果續聘年滿六十五歲勞工,達到留用三成、不低於原薪、雇用時間達半年三項條件,每雇用一人,最高可領廿五點八萬的薪資補助。

勞動部官員解釋,考量勞工即將屆滿強制退休年齡前,雇主、勞工雙方都要做事前準備,確認要不要續聘,因此計畫規定雇主應在勞工六十四歲時提出申請。對於勞團建議取消年齡限制,將納入未來政策研議參考,涉及繼續僱用申請期間的修正放寬,也會錄案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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