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2.21      勞動事件法明年上路後 調解階段就可申請訴訟扶助
 
 
2019-12-21 16:39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為配合「勞動事件法」明年上路,勞動部修正「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擴大將勞動調解程序、工會集體訴訟納入勞工訴訟扶助範圍,未來進到司法程序時,勞工在勞動調解階段就可向勞動部申請相關法律扶助資源,避免因顧慮費用而怯於訴訟。勞動部官員說,近期就會公告,明年元旦跟「勞動事件法」同步實施。

據勞動部統計,每年約2.7萬的勞資爭議案,但不到三分之一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曠日廢時的訴訟、不小筆的相關費用,都是造成勞工知難而退的原因。為了搭配「勞動事件法」,並考量申請人多為經濟弱勢勞工,勞動部跟進修正「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勞動事件法」為強化當事人自主及紛爭統一解決的功能,新增「勞動調解程序」,並加強工會在集體訴訟中扮演的角色,「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為「勞動事件法」子法,為了跟上立法目的,修正擴大扶助範圍,將勞動調解程序及工會集體訴訟納入律師代理酬金、聲請費、裁判費及必要生活費用等扶助範圍。

王厚偉說,草案已在8月預告,目前正在進行相關法制作業,預計近期就會公告,明年元旦與「勞動事件法」同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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