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8.04      台母女剝削女移工6年全無休假 不顧她穆斯林還得清狗便
 
 
2020-08-04 18:54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施婦和陳姓女兒聘用印尼女移工照顧家人,實際上卻要她到公司上班、充當保母,還不顧她身為穆斯林,要求清理狗大小便,檢方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條例起訴這對母女。記者曾健祐/攝影
 
陳姓婦人與施姓女兒以照顧家人為由聘用1名印尼籍女移工,卻要她到公司上班、周末當保母,不顧她身為穆斯林要求替寵物狗清理大小便。6年多來女移工無任何休假,每月1萬5000多元低薪還常遭苛扣,她忍無可忍傳遞求救紙條出去才曝光,檢方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條例起訴這對母女。
檢警調查,陳婦(60歲)和施姓女兒(38歲)2012年8月16日以照顧陳母為由,透過仲介聘用印尼籍女移工。

陳、施待移工一來就扣下她護照、居留證及存摺,還要求不准用手機,命她周一至周五得在施經營的公司上班,六、日還得到施住家當保母照顧小孩、打掃及洗衣,甚至不顧對方身為穆斯林,其教義中視豬、狗為不潔之物,還要她替家裡養的狗清理大小便、幫狗洗澡。

檢方查出,陳、施命她每天工時達15至17小時,全年都無休假,每月薪資僅依最低1萬5840元。施還不肯給付她現金,藉口有將月薪匯進戶頭,直到2015年5月她工作期滿想回印尼,施卻苛扣她17萬多元薪資,命她回台繼續工作。

後來女移工就連手機也被沒收,持續被施、陳命令全日上班、充當保母及清潔工,每隔2、3個月才能和印尼的家人取得聯繫。起初她為了寄薪水回國,雖在台遭長期剝削仍咬牙苦忍6年多,2018年忍無可忍才趁出去丟垃圾時,把求救紙條遞給同鄉移工,後經基隆警方獲報全案才曝光。

檢方訊時,施、陳僅坦承包括以看護名義聘用移工,實際上卻要她去公司上班、當家庭幫傭,以及每天從早上7點工作至晚上9點,沒有固定匯薪水到她戶頭等部分,均否認人口販運勞力剝削犯行,辯稱是女移工自己把印章相關帳戶交給她保管。

另仲介人員也證稱,曾到移工工作地,卻從未看過她照顧陳的媽媽;勞動力發展署事後也接獲女移工申訴,表示她遭限制通訊自由、無休假、遭扣留證件等。

檢方並根據相關薪資、存摺資料,認定施、陳聘用女移工讓她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事,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32條第2項之意圖營利、利用不當債務拘束、他人難以求助之處境,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罪嫌偵結起訴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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