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4.15      配偶生產人在國外不在身邊 勞動部:仍可請陪產假
 
 
時間:2021-04-15 11:18新聞引據:採訪撰稿編輯:楊文君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副司長黃維琛。(資料照片/楊文君攝)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在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5天有薪陪產假,但若兩人不在同一個國家,還能請假嗎?勞動部日前發布新的解釋令,考量現在陪伴方式多元,視訊電話也可發揮陪伴作用,因此即便配偶與勞工不在同一個國家,仍可請陪產假。

近日有公司及地方勞政主管機關發函詢問,若是受僱者的配偶在境外生產,勞工並未離境前往陪產,是否可以請陪產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根據立法意旨,當初設立陪產假是希望勞工可以陪在配偶的身邊,經勞動部法規會委員討論,大部分委員認為現在陪伴方式多元,包含視訊、打電話等,都可以表達關心;縱使配偶在國外生產,勞工沒有陪在身邊,但既然有分娩事實,雇主也應該給予陪產假。他說:『(原音)當然要請1天、2天、3天都可以,上限就是5天,即使沒有真正出國、或真正回來,這個假的請求都可,只要配偶有分娩事實。』

黃維琛表示,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配偶分娩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請假期間內,受僱者得於陪產假請假期間內請求5天的陪產假,薪資照給。由於此法是在2002年訂定,當時科技沒有那麼發達,所以大多數委員認為應順應時代潮流,給予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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