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4.02      雇非法移工遭罰辯相助 他隔天速離境 法官:不是好友?
 
 
2022-04-02 14:30 聯合報 / 記者 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
 
在高雄瑞豐夜市經營韓式炸雞店的黃姓女子,被民眾檢舉聘僱非法外籍移工,勞工局登門稽查時逮個正著,開罰15萬元,但黃女辯稱當天是腹瀉肚子痛,她跑去診所打點滴才請移工朋友幫忙「管錢」,並沒有顧店,但法官認為稽查時店面已經開張,黃女一下稱吊點滴,後來又改口是腹痛,且移工遭稽查隔天就迅速離境,不像好友間的互惠,判她敗訴。

判決指出,黃女經營的韓式炸雞店,被人檢舉聘僱非法移工,高雄市勞工局2020年2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沒有發現違規,檢舉人不滿被吃案,又再次投訴,勞工局同月25日晚上派員到場,雖未查到不法,但隔了1小時候,果真發現一名越南籍移工在攤位上「顧攤」。

勞工局調查後發現這名移工白天在工廠上班,卻利用晚上偷打工,依違反就服法開罰炸雞攤黃姓老闆娘15萬元,但黃女不服,稱當天是她腹瀉肚子痛,才會請認識多年的移工好友幫忙「管錢」,更何況他根本不會炒炸雞,怎可能花錢聘請他?提訴主張應該撤罰。

為尋求法官支持,黃女還出示診所就診紀錄及診斷書,但法官發現黃女就醫日期是稽查的隔天,稽查當天,黃女接到勞工局人員電話,稱她正在診所吊點滴,後來又改口稱腹瀉拉到褲子上,才會跑回家清潔,疑似為了配合移工供詞,才會改口,黃女說法不被法官採信。

此外,法官還發現,勞工局當年3月曾行文要求這名移工接受訪查,但移工早在稽查隔天,就以回國結婚為理由,迅速離開台灣,若黃女和移工是好友關係,何必迅速離境,拒絕接受勞工局訪查?

且黃女也曾傳訊給這名移工「外面很多刑警(警察),你自己要小心知道嗎、最好口罩戴著,現在都會有警察來巡邏」若移工未替黃女工作,黃梅必要提醒他小心警察巡邏,可見當時移工被查獲時,應是正在幫黃女顧店,綜合相關事證後,判黃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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