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2.25      北市府推育兒爸媽工作減1小時 勞動部揭現有兩大新制
 
 
記者歐芯萌/即時報導
2026年2月25日 週三 下午8:52
台北市長蔣萬安25日宣布「育兒減少工時」試辦計畫,家中有12歲以下子女、且確實有育兒需求的勞工,每日工時彈性減少一小時。對此,勞動部回應,性工法第19條已有相關措施,今年元旦起也已將「育嬰留停以日申請」及「家庭照顧假以小時請」兩大新制上路。

北市勞動局說明,「育兒減少工時」試辦計畫,申請期間從3月1日到6月30日,預計共補助約55家企業,由市府負擔減少工時所對應薪資八成,每名員工最高可獲1.5萬元,企業總補助上限為10萬元。

北市勞動局表示,計畫也規定企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措施時,每月至少實施10日,且至少3個月,合計實施時數至少30小時。育兒減工時包括延後1小時上班或提早1小時下班,須確保員工薪資不受影響。

對此,勞動部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規定,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第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或第二,調整工作時間。公司未滿30人之受僱者,經與雇主協商,雙方合意後得依規定辦理。

勞動部提醒,勞工若有家庭照顧需求,除了性工法第19條以外,今年元旦起也將「育嬰留停以日申請」及「家庭照顧假以小時請」兩大新制上路。

新制規劃勞工得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合併不超過30日,期間仍有8成薪資補貼;以及家庭照顧假與因照顧家人的事假,放寬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且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

勞動部補充,有關獎勵小、微型企業雇主,給予勞工以日申請育嬰留停的獎勵金,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因小微型企業獎勵金本項措施屬於2026年新增計畫,依預算法規定須待立法院預算審議完成,始得執行,勞動部將於立法院完成預算審查後,盡速辦理核定撥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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