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9.02      流感疫苗撞期新冠疫苗 指揮中心建議「前後隔7天再打」
 
 
2021-09-02 15:23聯合報 記者謝承恩、邱宜君、許政榆/台北即時報導
 
疾管署副署長及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國內10月1日要打流感疫苗,但加上今年遇到新冠疫苗施打,如果撞期後要間隔多久施打?疾管署副署長及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目前國內規定要打完兩劑COVID-19疫苗才能施打流感疫苗,但也會參考其他國家做法,ACIP委員要建議兩劑不同疫苗施打時間,需要前後間隔七天才行。

另外像孕婦、65歲以上老人都是公費接種對象,對於尚未施打第一劑新冠肺炎者,或是等不到第二劑新冠疫苗的人,到底要不要打流感疫苗。疾管署署長周志浩表示,只要目前輪到公費流感對象施打,或者只要適合打,有輪到就打疫苗,可以先有保護力。

莊人祥指出,避免出現搶打潮而分配不均,今年將依對象分階段接種,優先提供醫事人員、65歲以上民眾、機構醫療人員及機構對象; 其次是學齡前幼兒、孕婦、潛在疾病者,第三是國中小學生,最後再開放50歲至64歲一般民眾。

他指出,目前沒有規劃讓新冠疫苗和流感疫苗共同施打,是因為有兩款疫苗一起打,就是擔心不容易釐清不良事件歸屬,所以採行間隔七天,除了避免交叉反應也是為了評估不良事件。

至於BNT疫苗抵台後,將優先施打於青少年。若施打特定廠牌疫苗後,萬一出現不良反應,特定疾病者可改打其他牌疫苗。莊人祥表示,目前是陸續搜集不同醫學會看法,但沒有任何一個疾病特別不適合的疫苗,會給衛生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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