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13      老人的住房政策在哪裡?
 
 
2023-11-13 00:18 聯合報/ 張金鶚/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台北市)
老宅困老人的問題,是多年累積的嚴重社會問題。記者季相儒/攝影
 
最近政府及各政黨參選人紛紛推出住房政策,但多偏向社會住宅興建戶數及青年的住房政策,包括青年安家貸款、自住房屋補貼等,但對日益嚴重的「老宅困老人」卻未見重視。或許參選人認為老年人政黨意識已固定,且多擁有住房,對選票增加沒太大助益。

根據國發會人口推估,台灣再過二年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每五人就有一位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另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年全台逾卅年老宅戶數比例達五十一%,老宅居住品質的改善與更新刻不容緩。尤其在台灣,老人擁有住宅比例一向最高,「人宅雙老」衍生的住房問題更是重中之重的關鍵問題,這應是老人住房政策的核心議題。

老宅困老人問題複雜,解決之道或許可先分開「老人居住安排」與「老宅處理」二部分討論。前者包括:老人在宅老化、與子女同住(包括搬去子女住處或子女搬來)、搬去養老機構或換住新宅等選擇。後者包括:老宅整建維護、拆除重建或賣掉等選擇。根據許多相關研究顯示,較理想的老人居住安排是「在宅老化」,讓老人能在熟悉老宅自在生活,然而老宅的居住環境是否適合老人則是先決條件。

若要讓老人在宅老化,不要被老宅所困,首要條件就是室內無障礙環境的居住空間、無障礙上下樓梯的進出設備。前者透過專業設計的整建維護較易解決,後者涉及同棟鄰居的設備改造工程與經費分擔同意,較為困難;此部分需要政府與專業組織提供多種設備方案的評估協助與補助,讓老宅整建維護得以落實。

最根本但較複雜之解決老宅困老人的方法,是透過都更或危老方式拆除重建。然而這只適用於初老的老人,對中老或老老的老人,需要較長時間的搬遷安置過程,老宅重建成果可能無法享用,這也是許多老人不願參與都更或危老的原因。對那些無法接受都更拆除重建或整建維護而被老宅所困的老人,建議應盡速協助其售出或處分老宅,換屋居住,以維護其生活品質。

老宅困老人的另一關鍵問題是老人的財務經濟能力不足,窮得只剩房子,無財力改善老宅並在宅老化;此時老人應更積極透過多元的「以房養老」方式自力救濟。以房養老模式可以有多種,目前政府只推動由銀行辦理的「逆向抵押貸款」;惟銀行考量貸款償還風險,老人每月可拿到的貸款金額有限,缺乏誘因,尚未獲得國內大多數老人的認同。

國外另盛行由壽險業者辦理的「售後租回」方式,出售老宅再租回居住,不但可拿到全額房價,透過信託付租金,還是住在原本老宅,沒有改變生活方式;而且老宅整修維護由壽險業者屋主負責,免除老人維修老宅的困擾。此外,國內早期已有社福團體伊甸基金會辦理「捐宅服務」成功案例,老人捐贈或信託老宅給伊甸,然後由伊甸負責照顧老人往後仍住老宅的生活起居,直到老人往生後,老宅成為伊甸資產,這是利己利人的以房養老模式。

政府應積極訂定「以房養老條例」,解決老人的長照及居住問題。期待老宅困老人的問題受到政府及各政黨總統參選人的重視,透過多元價值觀多元模式及完整的配套措施和法令制度,讓老人能安心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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