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8.25      超高齡社會 更需要長照保險制度
 
 
2021-08-26 01:33 聯合報 / 鄧勝軒/博士生(台中市)
 
國發會研究顯示,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在2018年3月底達14.05%,長期照顧議題已刻不容緩。(本圖為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根據內政部公布「一○九年簡易生命表」,國人平均壽命為八十一點三歲,其中男性七十八點一歲、女性八十四點七歲,皆創歷年新高,且男女性平均壽命分別高於全球平均水準七點九歲及九點七歲。但是,活得久不一定健康,有時會成為社會負擔。

國發會研究顯示,我國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在二○一八年三月底達十四點○五%,達到世衛組織定義的「高齡社會」,換言之,每七人中有一人是老人,並推估二○二五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人口高齡化已不可逆,長期照顧議題更刻不容緩。

然而,根據衛福部調查,超過四十六%的民眾平均健康識能不足或不及格;研究也發現,國人健康識能不足將增加三到五%的醫療支出。所謂「健康識能」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定義,決定個人動機與能力去獲得、了解及應用健康訊息所需的認知及社會技能。

隨著醫療技術進步,人們的平均壽命延長,但還是敵不過身體自然老化,健康管理因此成為現代人必修課題。活得久也要活得有品質、有尊嚴,年長者容易因為疾病或意外,導致臥病在床,甚至長期失能需要照護。為老後準備除了退休金外,還要額外備好長期照護金,才能無後顧之憂。

根據世衛推估,長期照護潛在需求為七至九年,而國健署研究推估,國人一生中需要長期照護約七點三年,男性平均六點四年,女性則達八點二年。此段照護時間對弱勢家庭言,是一項沉重負擔,若沒有經濟和人力上協助,勢必很難有良好的照顧品質。

依據憲法規定: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故長期照護是滿足憲法「生存權」保障及相關基本國策之落實,亦為現代法治國家責無旁貸之任務。

政府原本有意於二○一六年即開辦長照保險,並且參考健保實施模式,後因該年政黨輪替,暫緩長照保險之推動,而以長照2.0替代。由於社會弱勢族群相當多,且長期照護經費來自於稅收制,因屬機會稅,容易受預算排擠與經濟景氣波動影響,財源較不穩定,且補助有限,故政府應盡速推動辦理長照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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