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4.05      經濟日報社論/提高老人疫苗覆蓋率 要有積極作為
 
 
2022-04-05 02:12 經濟日報 / 社論
 
最近疫情升溫,政府可能放棄清零,退而求其次與病毒共存,以免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參考外國務實的作法,將防疫急務放在降低老人重症及死亡率方面。聯合報系資料照
 
最近疫情升溫,政府可能放棄清零,退而求其次與病毒共存,以免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防疫政策也有必要改為「抓大放小」,也就是接受Omicron傳染力強但重症、死亡率低的事實,參考外國務實的作法,將防疫急務放在降低老人重症及死亡率方面。

目前國內老人包含未打第三劑疫苗的缺口將近290萬劑,約為65歲以上老人的七成,疫苗覆蓋率低於30%。主要原因是打疫苗後引發不良反應的案例將近1.9萬件,死亡達1,414人,比染疫死亡的853人,多了66%,使得老人心生「打疫苗更快速接近死亡」的恐懼,而排斥接種。

更關鍵的因素,就是現行疫苗受害的救濟制度,也就是「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有諸多問題,讓許多老人冒著很高的風險卻無法獲得補償,從而不願施打疫苗。最新的數據顯示,申請救濟的案件目前只有8%才獲審議,且其中只有13%獲得補償,即知救濟制度「又慢又少」,且每一受害者平均只獲13萬元的區區補償,更是「少之又少」。

救濟辦法的第一個缺失,就是罔顧COVID-19的嚴重性迥異於其他疫情,以及新冠疫苗多是獲得緊急授權、倉促施打而風險較高,和一般疫苗大不相同的事實,將過去適用於一般疫情、常規疫苗的損害救濟方式,套用在新冠疫情上,才會發生「申訴繁瑣、審查塞車、判定太難,補償太少」的問題。

其次,最近兩次修訂審議辦法,要求受害人提出受害原因,尤其副作用與疫苗「有關」的證明,舉證責任從政府轉到受害人身上,基於「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的道理,對本來就處於資訊不對稱劣勢的民眾更是不利,而且將原本保留彈性的「相關」、「無法確定」及「無關」等定義,改為明確認定,尤其兩次擴大「無關」及「無法確定」的認定範圍,改為「醫學實證證實無關,或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也就是目前研究無法支持疫苗跟不良反應的關聯,也視為無關;以及「衡酌醫學常理且經綜合研判不支持受害情形與預防接種之關聯性」,也就是以醫學常理判斷無關則可視為無關。

上述擴大「無關」認定範圍的修法,等於引導醫界代表的審議委員,被限縮到「專業盲點」的陷阱內,拘泥於從醫學的角度在「相關」性方面斤斤計較,甚至不覺之間扮演政府或疫苗廠商的「防衛者」角色,難免想要減少「賠償」的可能,以至於過度小心或用嚴苛的標準審議;反而忘了民眾打新冠疫苗其實是冒著更高的傷亡風險,成就政府群體免疫的公共效益,如因接種疫苗而受害,應從給予民眾合理「補償」(彌補損害)的角度思考,才會發生獲得救濟的案件「又慢又少」的情形。

另一個重大的問題,就是救濟基金依法是由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按每一人劑1.5元的方式徵收,以致於救濟基金規模不大,可能影響到審議委員核給補償或補助的金額。而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已經承認,實務上並未對COVID-19疫苗廠商徵收,而是由政府編列特別預算補足。而由於6月底將到期的紓困基金尚有龐大剩餘,且民間及國際捐贈巨量的疫苗,幫政府節省了至少200億元的疫苗支出,顯然錢不是問題。

再從支出面來看,以打疫苗死亡的1,414人計算,若每位可獲得100萬元的補償,政府也只花費14億多元,對政府而言是九牛之一毛,又可提高老人接種疫苗的覆蓋率,降低傷亡率。

我們建議指揮中心及衛福部,應該趕快將已經編列的特別預算,移撥來挹注救濟基金,作為審議委員從速審議、從寬認定、從優補償或補助的強力後盾,才能提高老人疫苗覆蓋率,正面因應疫情升溫的嚴峻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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