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 維護獨居老人生活安全,面臨突發及緊急事件時,提供可靠迅速的24小時全天候緊急救援與保護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且實際居住並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列冊之(低)中低收入失能且獨居之老人(不包含精神異常、患失智症,或經評估不適合使用本系統者)。
補助標準 由本府全額負擔每人每月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