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標準
二、設籍本市年滿55歲以上之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者。
聯絡號碼
每人補助上限為單顎20,000元;上、下兩顎為40,000元;單顎假牙併部分活動假牙上限為35,000元整;上顎部分活動假牙上限為15,000元整;下顎部分活動假牙上限為15,000元整;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上限為30,000元整。(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三年內不得重覆申請)
二、假牙維修費:
活動假牙維修費用,每人每年最高補助6,000元;假牙破裂維修費/單顎1,000元;假牙添加費/單顆1,000元;假牙線(環)勾/個1,000元;假牙硬式襯底/座3,000元。
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