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為協助猝發性高危險群、慢性病患、長期臥病及不良於行之患者,或是獨居、日間獨居的老年長者,可以獨立安穩沒有恐懼居住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環境中,於家中裝設類似個人保全系統,於需要時可提供迅速的緊急救援與保護、以強化老人獨立自主的生活能力。 二、服務項目: 1. 意外事件及緊急事件通報。 2. 救護車緊急救護通報。 3. 緊急事件聯絡人之通知。 4. 不活動狀態自主監控。 5. 火災的通報(偵煙器為選購配備)。 三、補助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嘉義市,年滿65歲以上老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經照顧經理訪視評估認定符合下列情況者: 1. 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評估為失能者,並需保護性看視者。 2. 其他經長照中心照顧經理評估後確有需要者。 3. 其他經照顧經理評估確有需要使用居家服務者。 四、申請程序: 向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 05-2336889)提出初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