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設籍本縣65歲以上長者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二、補助運輸範圍: 本縣境內,北起秀林鄉和平村南至富里郷富南及學田村。三、應備證件: 65歲以上者持身分證、身心障礙者持身心障礙手冊搭乘客運時請配合出示愛心乘車卡(首次領取或換發者洽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四、補助方式:客運:憑證得免費搭乘本縣境內固定行駛之路線及班次。鐵路:每人每月以新臺幣六百元為限,受補助人於乘車日之次月起三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補助。但每年十二月乘車者,以次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申請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