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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臺北市公益型以房養老實驗方案  日 期2015-01-15 
內 容

臺北市公益型以房養老實驗方案

業務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陳先生、梁小姐 傳真號碼 02-23628974
聯絡電話 服務平台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368-508(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
電子信箱 rmsc@mail.ippi.org.tw
地址 10647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77號5樓
洽辦單位 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服務內容說明

為提供本市銀髮長者多元經濟安全保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服務平台) 辦理本實驗方案,以協助長者將其自有之不動產轉化為按月領取之養老給付,安定長者生活,落實「在地老化」目標(實驗方案試辦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詳細資訊請洽詢服務平台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368-508(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
網站:
http://rmsc.ippi.org.tw/

服務對象 申請人及其不動產條件簡述如下,詳細資格請參閱本案實施計畫:
申請人:
(一) 設籍並實際住居在本市之年滿65歲者。
(二) 最近一年居住於國內之時間須滿183天。
(三) 得單人申請或雙人(夫妻或兄弟姐妹) 共同申請。
不動產條件:
(一) 必須坐落於臺北市,且為設籍處及主要居所。
(二) 坐落於合法建築用地上。
(三) 必須無設定用益物權或擔保物權等物上負擔或第三人占用。
(四) 申請人持有數量最多兩筆為限,一筆為抵押物,另一筆為無法自由處分之不動產。
(五) 建物登記謄本之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六) 申請人共同持有時,持分加總必須為全部。
應備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 提出本件申請前一週內申請取得之建物、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各1份。
(四) 提出本件申請前一週內申請取得之全國財產歸戶資料清單1份。
(五) 委託他人辦理申請者應填具委託書,受委託者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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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說明格式
臺北市公益型以房養老實驗方案申請書
臺北市公益型以房養老實驗方案實施計畫
臺北市公益型以房養老實驗方案宣傳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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