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 > 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 經濟補助 <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主 題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日 期2015-01-24 
內 容
連絡電話 3339090、3350598
傳真號碼 3362942
權責單位 老人福利科
地    址 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服務內容
每月補助照顧者新台幣5,000元。
 
服務對象
(一)被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2、 未接受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請看護(傭)者。
  3、 經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指定身心障礙者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罹患長期慢性病,且經本府指定之醫療機構、護理之家之醫師、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能量表(ADL)評估為重度以上,或罹患特定病症項目之一,需家人照顧者。
  4、 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者。
(二)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與被照顧者設籍於同一區並實際居住且負責照顧者。
  2、 應屬下列規定之一者:
(1) 依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與被照顧者同為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2) 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3)被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3、須年滿16歲,未滿65歲,無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情事。
     4、未從事全時之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被照顧者。前項所稱之全時工作,指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法定工作 
           時間。
 
應備文件
1、 桃園市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表。
2、 照顧者及被照顧者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3個月內被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
4、被照顧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5、照顧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第3點所訂證明文件,得以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申請標準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證明之。 
 

相關檔案下載

附件說明格式
桃園縣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審核辦法1000523.doc
桃園縣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審核辦法1000523.pdf
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doc
特定項目及身心障礙標準表.doc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委託書.doc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調查表.doc

台灣已進入老年化的社會,為使老人退休後或需依賴他人照顧時,能獲得應有的基本生活品質,故設立本中心。用「待客之心」爲需要照顧的高齢者,提供周到的照顧服務,度過舒適的毎一天。本中心收費平價,提供基本且專業化的照顧,讓一般人皆能到機構來養老。讓老人獲得滿意的服務,同時家屬也才能安心與放心。尊重毎一個人生,度過後續平靜的晚年生活。新北市私立靜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和新北市私立豐禾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皆位於新北市三重區。
 
新北市私立靜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里成功路97號10樓
連絡電話: 02-89731580
手機: 0920-307-211
信箱: meigo.mei1592@msa.hinet.net
網址: http://www.tws999.com.tw/baihao

新北市私立豐禾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新北市三重區福民里成功路79號1樓至5樓
連絡電話: 02-8972-0177
手機: 0920-307-211
網址: http://www.tws999.com.tw/bai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