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家庭托顧服務
一、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且實際居住彰化縣,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日常生活功能缺損需他人協助之
(一)65歲以上失能老人 (二)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
(三)僅IADL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且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幫傭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但接受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其它服務補助(不含長期照顧機構服務)者,不在此限。
二、申請方式:
以電話(04-7278503)或親自前往彰化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亦或洽各鄉鎮市公所填寫「長期照顧申請書」申請。
三、補助費用:
1.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1.5倍以下:由政府全額補助(100%)180元/時,民眾不必付費。 2.中低收入戶:由政府補助(90%)162元/時,民眾自行負擔(10%)18元/時。
3.一般戶:由政府補助(70%)126元/時,民眾自行負擔(30%)54元/時。
4.超過政府補助時數者,則由民眾全額自行負擔。 5.民眾自付額部分:自使用服務第1小時起就需負擔。
四、服務內容:
(一)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二)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滌及修補、文書服務、備餐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構、文康休閒及協助參與社區活動等服務。
(三)安全性照顧:注意異常狀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協助危機事故處理及其他相關服務。
五、服務提供單位:
財團法人老五老基金會 電話:04-7840698
家庭托顧據點-〈一〉彰化市彰南路二段348巷137弄3號
〈二〉伸港鄉和平路41號4樓
承辦資訊:
1.各鄉鎮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
2.彰化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地址:彰化市光旭路166號4樓〉
電話:04-7278503 傳真:04-7266569
3.社會處長青福利科 04-7532354 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