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保護洽辦單位:各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1. 安平區 223-1957 FAX:223-1958
2. 安康區 311-0710 FAX:311-0711
3. 北門區 723-5263 FAX:723-8382
4. 新營區 635-4466 FAX:632-7533
5. 善化區 581-2251 FAX:581-2253
6. 玉井區 574-4616 FAX:574-4618
7. 新豐區 338-7851 FAX:338-7853
二、緊急安置承辦人員:
本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06-297-9595(老人保護專線)
FAX:06-298-2636
三、服務內容:
1.提供本市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2.老人因無人扶養,致有生命、身體之危難或生活陷於困境者,依老人福利法第42條,主管機關應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安置。
四、服務對象:
本市65歲以上老人
五、備註:
凡老人保護及緊急安置所需之費用,由本府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本府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通知老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者於三十日內償還;逾期未償還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