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標準 符合資格者,每人每節(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發放新台幣二千五佰元整。
申請資格 凡年滿六十五歲之市民(原住民滿五十五歲),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且有居住事實者。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身分證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3、 郵局或農會帳戶影本(須配合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作業)。 4、 申請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