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 > 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 健康維護 < 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補助

主 題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補助  日 期2015-01-24 
內 容
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服務內容
補助對象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規定應自付之保險費,每人每月健保保費自付額低於「第6類地區人口應自付之保險費」者核實補助,最高補助上限為「第6類地區人口應自付之保險費」。

服務對象
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年滿百歲以上者及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之年滿65歲以上未滿70歲之中低收入老人。(年滿百歲者健保補助自96年6月1日起實施)

應備文件
由區公所提供名單,本府統一轉送媒體資料予中央健康保險局。

 

相關檔案下載

附件說明格式

我們提供一個舒適又清靜的環境,協助家屬照顧老人之生活起居及復健;給機構外社區的居民及健康老人,我們建構一個花園般的休閒活動空間;對社區的獨居老人,我們提供居家在宅服務。安宜從事老人的福利服務事業,不遺餘力。但是老人的照顧與服務,不僅須要機構的活動規劃與政府的政策制定,更需要社會大眾一起共同投入及參與。只要您有一份心,願意來陪伴我們的老人家,願意為我們的老人貢獻一己之力,不論您有什麼專長,不論您在哪個領域服務,我們都希望您來加入我們志願服務工作的行列。

高雄市老人公寓(崧鶴樓)
高雄市鳳山區平等路174號  
電話 : 07-7481803 / 07-7481807 / 07-7481829 / 07-7481835
傳真 : 07-7451079   E-Mail : scakc174@gmail.com  
網址 : www.s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