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項目
預防老人走失手鍊
社會處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305
受理單位
社會處社會救助科
補助對象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有下列情形之老人: 1.罹患失智症。 2.智能障礙。 3.精神異常。 4.有走失傾向或曾走失過。
補助標準
全額免費提供服務。
服務內容
1.符合服務對象之老人可申請走失收鍊一條。
2.手鍊上鑲有編號,透過協尋中心以預防老人走失。
應備文件
1.身分證影本。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醫師證明或其他證明書。 3.聯絡人(三人)身分證影本。 4.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