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營業項目 > 家庭看護工

申辦條件

應備文件

期滿重招

聘雇費用

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符合下列一項即可:

  1. 持有重度殘障手冊( 需要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重度以上 )
  2. 勞動部指定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書
  3. 與當地長照中心填妥居家醫療評估

持有身心障礙項

1.平衡機能障礙 6.染色體異常
2.智能障礙 7.先天代謝異常
3.植物人 8.其他先天缺陷
4.失智症 9.精神病
5.自閉症 10.多重障礙(至少具有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申請人資格

  1. 配偶
  2. 病患之直系血親,如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
  3. 病患之三等親以內之旁系血親,如兄弟、叔姪
  4. 患者之一等以內姻親,如婆媳、女婿
  5.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6. 被看護者為雇主,應指定具行為能力人以代為履行責任

  1. 申請人及被照顧人之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
  2.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作專業評估者免附)
  3. 被照顧人之2吋照片一張。



  1. 外籍看護工期滿前四個月,雇主可辦理重新招募許可,惟仍須具備上述申請條件。
  2. 本公司協助雇主辦理期滿重新招募皆以快件處理,前後任看護工將不會出現空窗期。

入境前申辦費用:(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實施)
項 目
費 用
登記費及介紹費
 【一個月基本工資】
20,000元
行政規費
勞動部案件審查費
 招募許可
200元/次
 轉換雇主許可
200元/次
 轉換工作許可
200元/次
 入國簽證許可
100元/次
 聘僱許可
100元/次
 展延聘僱許可
100元/次
 遞補許可
100元/次
駐台辦事處文件驗證費
 印尼辦事處
1,000元/次
 菲律賓辦事處
1,435元/次
 越南辦事處
1,000元/次
 泰國辦事處
免收
文件快遞費
 印尼-雅加達
500元/次
 菲律賓-馬尼拉
500元/次
 越南-河內
500元/次
 泰國-曼谷
500元/次
服務費
 【含二年聘雇契約及一年展延聘雇契約】
6,000元

說明:

  1. 實際收費金額及收費方式以委任契約登載為主。
  2. 行政規費為參考金額,收費標準若有變動依各公務單位公告為主。
  3. 本公司收費皆依據政府公告實施,於移工入境後絕不巧另名目收取其他費用。

入境後聘僱費用:

【雇主負擔部份】

項目
家庭看護工
備註
薪資
20,000/月
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
加班費
2,668/月
一個月有4個禮拜日之週日不休假津貼
就業安定基金
2,000/月
定期向勞動部繳交
健保費
約 1,329/月
依投保薪資計算,外傭自付NT$426/月
職災保險保費

55元/月

季收165元/季
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約 NT$ 26,052
含週日不休假津貼
備註 : 移工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原則由移工自行負擔,惟於契約另行約定或因雇主因素致聘僱契解除者除外。

※113年1月1日起產業類外勞基本薪資調至$27,470元。(依各國勞動契約不同,家庭移工薪資有所不同)。
※113年1月1日起因基本工資調整,勞健保負擔級距也會有所調整。
※111年05月01日起強制加保職災保險。

意外保險費
家庭類移工無需加保勞工意外險。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須為所聘僱家庭類移工投保意外死亡保險。
保額
50萬
雇主負擔
600元 

【移工自行負擔部分】

項目
承辦主管機關
備註
居留證
各縣市入出國及移民署
1,000/年
定期體檢
勞動部指定醫院
約2,000/六個月/次;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
諮詢服務規費
本公司
1,800/第一年每月
1,700/第二年每月
1,500/第三年每月




全球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金門分公司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北路一段2號7樓710之1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中正路71號
電話 : 02-23817639 傳真 : 02-23715960 電話 : 082-335995   傳真 : 082-335002
信箱 : jryc.atv@msa.hinet.net  
網址 : http://www.gmcc.com.tw/  
此網站由大贏家網頁科技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