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資格:
(二)依下表計算家戶成員,累計點數滿十六點者。雇主聘僱家庭幫傭工作者,1戶以聘僱1人為限。
聘僱外籍幫傭資格點數計算表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與被照顧人戶籍應在同一處】
委託合約書
初次申請流程
承接流程
外籍幫傭期滿前四個月,雇主可辦理重新招募許可,惟仍須具備前述條件(累積點數達16點以上)。
以三胞胎專案申聘者,辦理重新招募許可時,其條件放寬為六歲以下之三胞胎。
【聘用 移工每月成本負擔】
項目
外籍幫傭
備註
薪資
20,000/月
依政府規定
就業安定基金
5,000/月
約 1,329/月
加班費
2,668/月
55元/月
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約 NT$ 29,052
含週日不休假津貼
備註 : 移工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原則由 移工自行負擔,惟於契約另行約定或因雇主因素致聘僱契解除者除外。
※113年1月1日起產業類外勞基本薪資調至$27,470元。(依各國勞動契約不同,家庭移工薪資有所不同)。 ※113年1月1日起因基本工資調整,勞健保負擔級距也會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