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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服務對象:97年10月1日國民年金法施行時,已年滿65歲之國民,即民國32年10月1日 (含當日)以前出生之國民。
福利內容:符合給付條件,自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3,000元。 應備文件:
申請辦法:逕向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提出申請,或逕寄送「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業務處」 |
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嘉義濟美仁愛之家 | |
60075嘉義市東區圳頭里3鄰盧義路361號 | |
電話: 05-2766130 傳真 : 05-2770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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