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移工申辦應備文件
- 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或免工廠登記證之證明文件或者依工廠管理輔導第34條規定申請補辦之臨時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 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工廠生產流程圖、工廠平面圖、機器設備平面圖。
- 公司簡介及主要生產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 檢附最近一年依法報送稅捐機關之營利事業所得納稅證明(含財產目錄之機器設備明細及資產負債表)。
- 工廠設立未滿一年者,應檢附新購置機器設備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其他實際支付憑證等影本。
註:移民署即起將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更名為「移工」,不再稱「外勞」,以回應社會對移工的支持與尊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