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三K三班申請注意事項
- 3K、3班僅能擇一申請,若雇主同時符合兩種申請條件,須分兩次送件。
- 目前已聘有移工之雇主,目前所聘僱的移工人數若多於新制核可人數,勞動部將「不予核可」。但已核發的原配額,勞動部將不會收回。
- 此次製造業3K3班申請專案,較先前開放專案不同之處,在於取消先聘本勞,才可獲聘移工的規定,並依產業特性,區分A、B、C三種等級,提高移工比例,分別予以20%、18%、15%等級核配。
- 95年度已提出申請3K、3班移工之雇主,得另提出申請,並未受限制,惟行業別、製程須符合此次之公告事項。
- 所有送審之影本文件需再加蓋「與正本相符」印章。
- 雇主所提供之生產流程及設備名稱,必須屬於公告之「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的生產機具或人員配置。
- 雇主生產之產品名稱,應書寫明確之產品名稱。
- 設備名稱應與公司財產目錄機械設備明細表之名稱相符,不可自行命名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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