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辦事項
- 確定離境日期:備妥外籍移工之護照及居留證,請求本公司協助代訂回鄉機票及相關事宜。
- 辦理完稅:雇主應將外籍移工之護照交由本公司至稅務機關辦理外籍移工之完稅證明。
- 結算薪資:雇主應備妥薪資表,在本公司見證下與外籍移工結清薪資,並簽署薪資結算切結書。
- 雇主與外籍移工簽署解約協議書。
注意事項
- 自96年3月1日起,為實施反恐安檢措施,民航局規定須於班機時間前四小時抵達機場並進行必要之安檢。
- 出發前應檢查外籍移工護照、居留證、機票、薪資、行李...等物品,確認後出發前往機場。
- 送機人員應確定外籍移工進入海關後始得離去。
- 外籍移工離境前雇主應和外籍移工結清所有之金錢關係(如:電話費、借支、勞健保費...等)。
- 外籍移工離開雇主時,雇主應於外籍移工打包行李時檢查其行李,避免外籍移工離開後發生有財務損失之問題。
- 雇主與外籍移工間權利義務之行使,皆以聘僱期間為依據,外籍移工離境後,勞僱雙方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履行未盡之權利義務或相關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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