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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護申請辦法
養護申請條件
養護申請辦法

依老人福利法規定事項辦理,個案家屬與連帶保證人簽訂定型化契約、照顧委託書,並履行契約書內容。

養護申請條件

  1. 養護行動不便,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之老人。
  2. 日常生活起居照顧,但無技術性醫療需求之老人。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本中心恕無法受理照護:
精神病患者,患有法定傳染病、具暴力行為及嗜菸酒等。




新北市私立美馨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337號5樓
電話 : 02-22451915 傳真 : 02-22456152
信箱 : yesn200412@hotmail.com
網址 : http://www.meixin.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