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住前須先至公立或教學醫院做體格檢查。體檢項目包括:1. B型肝炎2. 血液及生化檢查3. 胸部x光4. 尿液檢查5. 阿米巴痢疾及桿菌性痢疾 若有上列傳染性疾病,需先至醫療院所治療後再予以評估。
經評估及家屬同意入住時,請家屬攜帶之資料及物品如下:1. 住民身分證影本2. 系親屬身分證影本及私章3. 連代保證人身分證影本及私章4. 健保IC卡5. 住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表6. 原屬醫院所開立之病情摘要7. 剩餘之慢性處方之藥物8. 住民之盥洗用具9. 至少三套換洗衣物(需繡上姓名)10. 其他住民平時慣用之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