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營業項目 > 服務項目 > 佳仁老人送餐
收費標準
服務對象
收費標準
一天一餐,每餐以50元計算
低收入戶(含1.5倍中低老人):全額補助
2.5倍中低收老人:補助90%(45元)、自付10%(5元)
一般戶:自付100%(50元)
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年滿65歲以上長者。
老人獨居或行動不便需要餐食服務者,可向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提出申請。
提供一天一餐(午餐)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此網頁已關閉, 非正式公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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