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邁入高齡化及社會及人口結構改變,致使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尤其失能者所衍生的問題更為社會所重視,許多失能者因身體狀況不佳或經濟不佳,隨便裹腹,長期下來容易營養不足,並導致疾病的產生或生理退化,其中送餐服務對於失能者是相當便利且必要性的服務,故實有推動送餐服務之必要。
二、服務目標: 1. 提供失能老人、身心障礙者營養送餐到宅服務,透過全年無休送餐服務,利用送餐時段噓寒問暖、增進個案與社區民眾的互動機會,建立關懷弱勢族群之社區意識。 2. 透過送餐員叮嚀與提醒,增進送餐者對於自身健康的關心。透過送餐員觀察其生活作息,注意生命安全,讓他們在熟悉的生活空間裡被支持與照顧,心靈安穩可減少負面衝擊的社會問題。 3. 每月電話問安、每季訪視,社工藉此評估個案需求,發揮支持家庭的照顧功能、提升個案家庭生活品質。 4. 定期安排戶外活動邀請個案參與,即時給予具體的社會性支持,讓個案獲得多元連續照顧服務,使其可以有自信自然地參與社區生活。
三、服務特色: 1. 提供多族群的送餐服務:服務三種以上族群,如失能獨居老人、身心障礙者、自費者。 2. 變化餐食:每周三次變化餐食提供最人性化、貼近的餐食服務。 3. 年節關懷:辦理節慶食品與募集物資或提供營養品給受服務者,讓他們感受社會溫暖。
四、服務內容: 1. 一般餐:星期一至日午餐、晚餐 2. 素食餐:星期一至五午餐、晚餐 3. 假日餐:星期六至日午餐、晚餐 4. 特殊餐食:星期一至日午餐、晚餐,患有慢性疾病者適用
五、服務對象: ※公費補助: 1. 設籍本市且實際居住並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列冊之(低)中低收入失能且獨居之老人。(需符合一項以上ADLs及僅IADLs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2. 年滿15歲獨居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無法自行炊食。 3. 年滿15歲非獨居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無法自行炊食,且家人無法提供餐飲者。 ※自費申請者: 有需要送餐者,無條件限制。
六、收費標準: 1.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列冊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社會局全額補助每人每日最高補助二餐餐費。 2. 符合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者,社會局每人每日最高補助二餐餐費,每餐補助新台幣63元,自付7元。 3. 一般戶:每餐90元。
七、申辦地點: 親洽本護理之家或洽各區公所、衛生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小組、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八、申辦電話: 桃園市私立元福護理之家電話:03-3909835~6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03-3340935 桃園市政府:03-3322101 龍潭區公所:03-4793070 龍潭區衛生所:03-4792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