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 一、服務目的: 提供有走失之虞者於走失時能利用手鍊上編號快速查出走失者身份通知聯絡人;本方案委託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辦理廿四小時專業服務。 二 、受理方式: 填妥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後親洽或寄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三、手鍊領取方式: 1、郵寄方式-以掛號寄回。 2、親自領取-以電話通知前往領取。 服務對象1、設籍本市有走失之虞之身心障礙者(智能障礙者、失智症者、慢性精神病患,因病或受傷造成腦部病變者者) 2、設籍本市有走失之虞之老人 應備文件1、申請書。 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身心障礙者應行檢附)。 3、醫師診斷證明書(須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定合格之醫院)或警察局走失紀錄影本,以上證明文件二擇一即可(走失之虞老人應行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