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 > 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 健康維護 < 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主 題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日 期2015-01-24 
內 容
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補助對象
設籍於本市年滿65歲以上,罹患嚴重傷病(不含急診、慢性病療養、復健、加護病房、醫院呼吸治療中心之醫療看護)住院治療,且經醫生證明需專人看護,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補助: 
1、 列冊低收入戶。 
2、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補助標準
1、 列冊低收入戶及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台幣1,800元,當年度內最高補助新台幣216,000元。
2、 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最低生活費1.5倍者至2.5倍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台幣900元,當年度內最高補助新台幣108,000元。
3、 前項各款所稱之每日係以24小時計(含跨日之連續時數)。超過12小時但未滿24小時以12小時計,未滿12小時不予補助;12小時之補助標準為每日最高補助標準之1/2。 
 
應備文件
1、 申請表。
2、 低收入戶證明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3、 診斷證明書正本,其醫囑部分應敘明申請人住院期間須專人看護及入、出院時間。
4、 僱請看護服務證明書。
5、 看護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非本國籍之看護,須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影本)。
6、 看護者之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影本或照顧服務員丙級技術士證書影本。
7、 申請人領款收據。
8、 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9、 委由他人代為申請本補助者,應填寫委託代理書及檢附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10、由申請人入住之機構代為提出申請且補助款撥入機構時,除上述第1項至第8項所列應備文件外,應另附印領清冊、本府收容安置補助公文影本。但由機構外籍看護工或現有人員看護者,不予補助。

 

相關檔案下載

附件說明格式
桃園市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申請表.doc
僱請看護服務證明書.doc
領款收據.doc
委託書.doc
桃園市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印領清冊.doc
桃園縣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要點1030302.doc

陽光老人養護機構, 祥安居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亞東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慈徽老人養護中心, 皖美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新北市私立陽光老人養護機構專業從事長期照護, 短期照護, 失能者, 安寧照護, 洗腎者, 失智長者, 植物人, 中風癱瘓, 照護, 復健照顧, 行動不便, 生活無法自理, 養生樂活長者, 新北市老人養護中心, 新北市養護中心, 板橋區老人養護中心, 板橋區養護中心, 新北市老人養護機構, 板橋區老人養護機構, 新北市養護機構, 板橋區養護機構, 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長期照顧中心, 老人養護中心, 養護中心, 養護機構, 您有任何需求歡迎與我們連絡
 
新北市私立
陽光老人養護機構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16巷1號5樓
電話: (02)8966-5598
傳真:
(02)8966-4293

信箱: sunrise851@suncares.com.tw
網址: http://www.suncares.com.tw/
大贏家全方位網站行銷製作
新北市私立祥安居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16巷1號10樓

新北市私立皖美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十六巷1號8樓

新北市私立慈徽老人養護中心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16巷1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