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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日 期2015-01-24 
內 容
洽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申請單位
1、 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2、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訂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3 、 其他社區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4、 村里辦公處  
 
目的
1、 落實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由在地人提供在地服務,建立社區自主運作模式,以貼近居民生活需求,營造永續成長、健康的社區環境。
2、 以長期照顧、社區營造之基本精神,分3年設置125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老人社區化之預防照護。
3 、 結合照顧管理中心等相關福利資源,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 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建立連續性之照顧體系。 
 
服務內容
1、 依據內政部函頒「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每一關懷據點應至少提供下列至少3項服務項目之功能:
  (1) 關懷訪視
  (2) 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
  (3) 餐飲服務
  (4) 健康促進活動
2、 辦理方式:
  (1) 建立關懷服務個案基本檔冊並隨時更新。
  (2) 積極招募志工並結合社區內各項可資運用「愛心人士」之人力資源,共同推動。
  (3) 排定志工協助關懷中心值班及進行老人、弱勢者關懷訪視工作。
  (4) 辦理老人文康休閒活動。
  (5) 配合衛生單位或醫療機構推動醫療保健講座。
  (6) 辦理集體用餐或送餐服務(可採使用者付費之模式;惟收費標準需送縣府核備)。 
 
服務對象
據點轄內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

應備文件
1、 民間團體部份:
  (1) 立案證書影本。
  (2) 章程影本。
  (3) 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4)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法人單位需附)
  (5) 自籌款證明。
2、 區辦公處部分
  (1) 區長當選證書。
  (2) 自籌款證明。
3、 租用或借用房屋作為據點者須附租賃契約書或使用同意書。
4、 提出文件為影本時,應於影本文件內加註並簽章切結與正本相符。 
 

 

相關檔案下載

附件說明格式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核銷相關表格.doc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各項服務參考表件.docx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計畫申請表.doc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計畫申請表(範例).doc
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申請補助計畫書書.doc
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申請補助計畫書(範例).doc
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名冊.doc
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名冊(範例).doc

我們提供一個舒適又清靜的環境,協助家屬照顧老人之生活起居及復健;給機構外社區的居民及健康老人,我們建構一個花園般的休閒活動空間;對社區的獨居老人,我們提供居家在宅服務。安宜從事老人的福利服務事業,不遺餘力。但是老人的照顧與服務,不僅須要機構的活動規劃與政府的政策制定,更需要社會大眾一起共同投入及參與。只要您有一份心,願意來陪伴我們的老人家,願意為我們的老人貢獻一己之力,不論您有什麼專長,不論您在哪個領域服務,我們都希望您來加入我們志願服務工作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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